事後避孕藥應該是處方藥! 教學副院長 尹長生醫師
任何用藥仍須經醫師指導才安全!
"事後避孕藥"應該是處方藥!
不能因歐美部分國家,因就醫不便,也不鼓勵微症而急診之故的便宜措施,而改為非處方藥!
一般人覺得只要是非處方藥,就可以到藥局自由選購,這是一個錯誤觀念。
依正式規定 "指示藥" 還是要須經由醫師或葯師指示後使用!
但是多一個 "或" 字就變成不需要醫師指示,這個是一個非常錯誤又危險的觀念。
在門診經醫師指導用藥,有憑據,同時事後避孕藥有三天緩衝期,對任何年齡的女性都有保障。
放棄台灣有全球最方便的健保體系,犧牲女性安全令人擔憂!
目前願意生產的女性已經很少了,應該鼓勵生育,這事件有點諷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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