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後避孕藥管理政策

事後避孕藥管理政策

事後避孕藥管理政策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學副院長 尹長生醫師

新聞報導:有民眾在公共政策連署,事後避孕藥改列為可直接在藥局購買的藥師指示藥,附議門檻成案。

對此,衛福部食藥署研議醫師處方、藥師指示雙軌用藥模式,

做為婦產科醫師,深知這類與懷孕有關藥物帶來的糾紛很麻煩。

事後避孕藥只有這一次的24小時內最有效,

如果是服藥前幾天前幾次,或肥胖者,或服癲癇的藥物者..都會降低藥效,甚至無效。

原理:事後藥使用是在賭現妳尚未排卵,一旦卵子已經排出,也無法阻止受精或著床,

但是如果已經排卵受精,就成為流產用,當然是無效。

真正的正確服用失敗率也有3%,但必須考慮如果失敗的時候...

  1. 以木已成舟(再流產或懷孕生產),但是不知道有孕,卻是危險重重!
  2. 失敗也可能是外孕。

婦產科醫師,在對來診拿事後藥的民眾,需解釋清楚這個藥只是用在這次性生活,

了解過去月經週期的正常程度,何時排卵日,是否有任何藥物及病史、體重...

並都一定要考慮到失敗的風險加以評估。

如果服用事後藥無效後發現成為外孕,就如同藥物流產沒有發現原本就是外孕,沒有檢出狀況一樣的危險。

附提一下藥物流產:

藥流其處理方式比較複雜:

詳閱藥物使用說明書,(已婚婦女須配偶同意書)。

必用陰道B超,來確定是否內孕,並排除外孕後才可使用。

但婦產科醫生都會告知,縱然是內孕,也有萬分之一的外孕或雙懷孕的機會。

而且並不是一次來診就可以給藥,通常會以陰超確認,是否可以看到子宮內孕,

如果沒有可能要再回診數次,曾經不少人多次回診最後發現是外孕。

多年來婦產科醫師因病人後來發生外孕,而有醫療糾紛的欸案件有不少!

如果開放事後避孕藥,藥師給藥,個人覺得應該考慮如同藥物流產ㄧ樣小心,

想想這額外加給藥師的責任是否太沉重了!

參考新聞:

連署事後避孕藥改藥局販售?食藥署回應了 | NOWNEWS今日新聞 |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share/6833b373-373a-321b-813d-3244b72df4c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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